外商投資中國公司年檢年審
外商投資中國 公司年檢
一、年檢範圍:
凡每一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局(含下屬分局)登記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搆以及在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下統一簡稱“企業”),包括已經進入清算階段的企業,都應當參加下一年度年檢。
二、申報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營業執照副本及影本;
- 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准檔的影本。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搆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搆的營業執照副本影本。
- 審計報告原件;
已進入清算階段的企業,不需提交審計報告,但需提交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的原件及影本(影本須加蓋公章,並注明“由本公司(或企業)提供,內容與原件一致”以及複印日期;原件供核對後退回。)
- 單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機構提供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 廣東省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證(限生產企業)
- 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影本(A4)紙
- 代碼證正副本原件、代碼資訊卡
三、哪些企業需要出具審計報告:
依照相關法規規章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年檢應當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具體來說即2005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外商投資法人企業,需要出具的審計報告。
四、哪些企業不需要出具審計報告:
不足一個會計年度新設立的企業法人不需要出具審計報告(但需提交驗資報告)、非法人分支機搆、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
五、年檢時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