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公司注销
香港公司注销

在申请注销登记时,香港的私人公司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申请注销:

  • 公司从未展开任何业务或已停止进行任何业务或营业最少三个月;
  • 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如果公司还有未清偿的债务,仍可申请公司注销服务,除非其公司债务由:

  • 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或公司的创办成员,董事或股东承担及清还;或
  • 其债权人愿意放弃或豁免该公司的债务并执行该豁免债务契约。
代表处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企业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外国企业撤销代表机构;
  • 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不再继续从事业务活动;
  • 外国企业终止;
  • 代表机构依法被撤销批准或者责令关闭

我们公司就以上香港及外国企业的申请注销服务有着丰富智识及经验的人士,能够为您的企业顺利结束营业。